首页 > 酒店新闻 > 行业动态

K8·凯发(国际)官方网站|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最高可罚200元

发布时间:2025-03-10 17:34:19    次浏览

昨天,《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人性化地提出,乘客在封闭的地铁列车车厢内禁止饮食,但进入车厢前或离开车厢后依旧可以饮食。逃票不良记录纳入个人信用系统《条例》还规定,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,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;乘客冒用敬老卡等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,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;持伪造学生卡、敬老卡等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,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,情节严重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这样的最高处罚金额有望对逃票者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。此外,《条例》还正式把地铁逃票不良记录纳入个人信用系统—“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、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以上的,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”。有地铁逃票记录的人,今后在银行办理信用卡、贷款或找工作时都会受影响。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乘地铁经常能看到带折叠自行车进地铁的乘客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禁止携带自行车(含折叠自行车),携带除导盲犬以外的活禽和猫、狗等宠物进站、乘车;禁止使用滑轮鞋、滑板等进站、乘车。而违反该规定的,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其改正,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。与此前的草案相比,该条罚款最高上限从200元,降至100元,显得更加人性化。但考虑到市民出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《条例》还规定,政府应当在轨道交通周边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,方便市民换乘。